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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資源部修訂印發《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然資源部國土測繪司負責人就《辦法》出臺的背景情況、修訂的主要內容、新舊坐標系過渡銜接等進行解讀。
問修訂印發《辦法》是基于什么背景?
答:為促進測繪成果共享,國家推廣使用全國統一的坐標系統?,F行國家大地坐標系是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自2008年7月1日正式啟用,新生產的各類測繪成果、新建設的地理信息系統均應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但在局部地區進行工程測量和大比例尺制圖時,如果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坐標橢球,在國家標準的3°帶高斯投影下,長度變形值會超出規定的誤差區間,需要通過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以下簡稱獨立坐標系)的方法解決這一問題,所以獨立坐標系是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的必要補充。根據管理需要,獨立坐標系可分為城市坐標系和工程坐標系。城市坐標系由政府部門組織建立,在一定行政區劃范圍內通用;工程坐標系由工程建設單位組織建立,一般只為單個工程建設施工服務。但建立過多的獨立坐標系不利于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的普及使用,將會導致測繪成果數據難以共享,有必要加以約束。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規定,建立獨立坐標系需經政府部門批準,對未經批準擅自建立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為加強獨立坐標系的管理,2006年4月原國家測繪局印發實施了《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管理辦法》?!掇k法》實施以來,對于避免重復建設、促進測繪成果共享起到重要作用。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技術進步、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全面應用,現行《辦法》存在諸多不適應,已經不能滿足當前管理實際需要,有必要進行修訂完善。
問《辦法》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答:修訂工作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要求,重點對獨立坐標系的建立原則、審批權限、審批要件、審批程序、監管措施等進行了明確、優化和補充,并制定了申請材料規范樣式。一是明確建立原則。明確獨立坐標系“非必要不建立”的原則?;?000國家大地坐標系采用標準分帶進行投影或者已依法建有基于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的獨立坐標系能滿足需要的,不再建立獨立坐標系。原則上一個地級以上城市行政區劃范圍內只允許建立一個城市坐標系。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城市坐標系能夠滿足工程項目建設需要的,不再另行建立工程坐標系。二是厘清審批權限。根據國務院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確定的地級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獨立坐標系的,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其他的均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三是優化了審批環節及流程。提供線上、線下兩種方式供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材料時自主選擇,取消了省級審核轉報環節,完善了專家評審程序。四是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要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對獨立坐標系未批先建、重復建設、公開發布、成果保管、保密管理等情況的監督管理。五是規范了審批要件。刪減了立項批準文件、工程坐標系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審批要件從五個精簡為三個,制定了獨立坐標系統一的命名規則和技術設計書編寫樣式,進一步優化了申請書格式文本。
問新《辦法》實施后對于新舊城市坐標系過渡銜接方面有什么考慮?
答:獨立坐標系當中的城市坐標系是當地各類測繪成果的基準,影響面比較廣,新建立城市坐標系的全面使用和原有城市坐標系的停用需要留出時間區間,因此《辦法》增加了城市坐標系的啟用發布制度和過渡期制度,過渡期一般不超過三年,確保新舊城市坐標系的平穩有序更替。